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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盾2021”全省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省政府:

  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环生态函〔2021〕8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绿盾2021”全省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现将监督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监督组织实施情况

   (一)提前安排部署,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2021年,按照生态环境部推送我省上一年度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点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林草局即将有关问题线索发送至各市地,要求认真组织实地核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促进问题彻底解决。针对一些历史遗留等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及时更新自然保护地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为更好地做好“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我厅提前谋划部署,于上半年和省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全省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为今年的“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印发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进行部署,联合印发了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明确强化监督重点。一是重点核查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矿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以下简称“四类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重点核查2021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新发现的问题。三是2017—2020年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动态遥感监测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四是我省排查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点位。

   (三)开展督导核查,确保强化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省直五部门联合制定了省级督导核查工作方案,集中开展督导核查工作培训,成立四个工作组对各地市开展督导核查,通过调取书面工作情况报告、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落实直接责任。督查中,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影像和无人机遥感核查技术与现场查看相结合开展问题比对,督查后,召开督查情况专题通报会议,结合实地督查和日常监管实际情况,向各市地正式反馈意见,明确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二、问题点位整改情况

  (一)2021年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2021年,国家推送我省3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疑似问题点位 569个。经核查,已完成整改568个,整改完成率99.8%。整改中1个(鸡西市)。

  (二)总体问题整改情况:2017-2020年四年国家共移交疑似问题点位7419个。经核查,已完成整改7293个,整改完成率98.3%。整改中126个,其中问题点位20个以上市有大庆46个,绥化36个,哈尔滨22个。

  (三)“四类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国家要求,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四类重点”问题的整治,340个“四类重点”问题全部启动整改,已完成整改335个,整改完成率98.5%,整改效果获得国家技术核查组认可。整改中5个,分别为黑河3个,伊春2个。

  (四)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按照6月份我厅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排,会同省林草局组织各地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问题点位159个,已完成整改115个,整改完成率为72.3%。整改中44个,分别为大庆23个,哈尔滨18个,鹤岗2个,鸡西1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5年“绿盾”开展,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政治站位、行动自觉不断提高,生态保护工作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然保护地内新增人类活动问题点位和面积大幅度下降。但从2021年省级督导核查以及省直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情况看,自然保护地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对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不深,理解掌握不透,直接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管工作还未做到常态化、全方位。二是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农垦、森工等行业还存在责权不统一、分工不明确,未真正形成自然保护地监管有效合力。三是一些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问题,还需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妥善解决。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进。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落靠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相关自然保护地建设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职责明确、各尽其责、统筹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加强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整改。针对“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督促各市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对不认真组织核实、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日常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近地面遥感等多种先进的监测技术手段,以及保护地管理机构自查、日常执法、媒体曝光、群众信访举报等各种途径,及时发现和处置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不断提高“绿盾”强化监督工作的精准和效能,切实增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和水平。

  专此报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 9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zrbhqjg/2097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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