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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印发《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38号),组织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生态文明实践的重要场所,是国家特色科普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地)要高度重视,会同同级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要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把科学性、权威性放在首位,坚持优中选优,重点推荐在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的生态环境科普活动中具有示范性的单位。

  三要按时报送。请各市(地)、各有关单位于3月14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科技厅评审后确定我省推荐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原则上各市(地)推荐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

   联系方式:

   (一)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马立新、朱云飞 (0451)87113056、87113039

   (二)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

   徐晓君(0451)82624327

  

  附件:1、

  《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38号).pdf

  

   2、《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须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9日

  

  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须知

  为做好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申报工作,请在认真阅读《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环科财函〔2019〕74号)《“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科财〔2021〕2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知悉以下内容。

  一、申报流程

  (一)意向单位申报

  1.请有意申报科普基地的单位登录生态环境科普管理系统(联系电话:010-62210711),在“用户登录”界面下方点击“注册”,申请新账户。“用户名”建议采用主体科普场所中文名称,如xx展览馆、xx保护区、xx焚烧厂等。

  2.登录后,按照提示“修改单位信息”,包括单位所在省份、通讯地址、科普工作负责人、科普工作联系人等信息,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3.从左侧“基地申报”一栏进入,逐项填写和保存各项申报材料。

  4.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方“预览提交基地认证申报材料”按钮,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底部“提交申报表”或右侧“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如需修改,请点击底部“返回修改”按钮;如需打印,可直接点击底部或右侧“打印”按钮。提交后如还需修改,请联系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审核及报送

  1.申报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录生态环境科普管理系统(无需注册新账户,由基地管理办公室直接分配账号,联系电话:010-62210711),从左侧“基地管理”栏进入“基地申报”栏目,可查阅和打印本地区的申报材料,会同同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

  2.推荐报送。在管理系统中对每家申报单位提交审核意见(分为通过、不通过、退回基地),待全部审核完成后,形成拟推荐名单,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推荐函”按钮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推荐函。如申报材料需修改,审核意见栏请选择“退回基地”,申报单位可修改后再次提交。书面推荐函和申报表(一式两份)一并邮递至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二、申报须知

  1.“申报单位名称”需为法人单位名称,“申报基地名称”是指申报单位内具有生态环境科普功能的场所(如xx展览馆、xx保护区、xx焚烧厂等,不建议直接使用xx科普基地),可与“申报单位名称”相同。

  2.科普人员:科普专职人员指从事科普工作时间占其全部工作时间60%及以上的人员;科普兼职人员指在非职业范围内从事科普工作,仅在某些科普活动中从事宣传、辅导、演讲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工作时间不能满足科普专职人员要求的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

  3.展示面积:用于各类展示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含公共设施、办公室和用于其他用途的使用面积。

  4.科普经费:即本单位内可专门用于科普工作管理、研究以及开展科普活动、进行科普场馆建设等科普事业的各项经费之和。

  5.组织架构图:应清晰地展现出科普工作所在部门或其分工。

  6.科普特色照片:重点展现科普展厅和室内外科普展项(含其说明牌)、参观通道(含导览导视)、科普活动等。在上传照片时,应对照片内容进行简要说明。

  7.科普宣传品:图文类宣传品请提供封面、目录和正文等样张,视频类请提供在线播放链接。

  8.申报单位承诺书: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9.上传文件的格式为jpg或pdf,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三、推荐单位审核要点

  1.审核原则

  (1)坚持分类审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科普基地申报类别和相关标准进行审核。

  (2)坚持科学优先。牢牢把握科普基地的基本定位,把科学性、开放性放在首位,避免仅仅是日常工作总结宣传和产品、业绩的展示。

  (3)坚持宁缺毋滥。按照“宁缺毋滥”的要求,筛选一批水平高、设施全、管理好的基地。

  2.重点审核内容

  (1)注重生态环境特色。依托科研成果、科研设施、自然景观、生产工艺等自身资源,以及室内外科普展示、讲解词、科普宣传品、科普活动等科普资源,从内容上体现较为鲜明的生态环境科普特色,符合生态环境中心工作的主流价值观。

  (2)注重科普展示互动。科普展示手段和方式、参观路线、室内外导览导视、新媒体传播等,展示技术手段在同类性质单位居领先水平,知识准确、科技含量高、信息量丰富,兼具互动性和趣味性。

  (3)注重科普活动创新。围绕自身科技和科普资源,举办丰富的生态环境科普活动,设有配套的青少年科普教育课程等,契合所面向群体的科普需求,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与社会影响力。

  

  (4)注重科普管理保障。包括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配备,科普经费投入及运营管理情况,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规划等,需具有较为稳定合理的科普经费和人员结构,可行的年度生态环境科普工作计划。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sthjkj/2126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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