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48号)的要求,为确保我省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年度常规性工作。各市(地)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2021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本次调查统计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市(地)在正式填报统计数据前,要更新调查单位名录库,确保应报单位全部纳入统计之中。
三、此次调查采取线上采集、审核和上报方式,请严格按照《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9〕41号)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填报单位登录环境服务业统计系统填报数据。统计系统数据填报端口(https://114.251.10.12:8443/tbdw/)。
四、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归口管理全省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省环科院、省环保产业协会为技术支持单位。为保障各地统计工作的延续性,随附2021年各市(地)参与调查联系人名单,供参考。
五、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数据的在线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调查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李冬茹
电 话:0451-87113039
电子邮箱:hljshjtkjc@126.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150090
联 系 人:省环科院 刘妍 彭通
联系电话:0451-51970534 51970536
联 系 人: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张思宇 周立媛
电 话:0451-82311699
附件:1.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调查的通知
2.各地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技术人员汇总表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thj.hlj.gov.cn/tzgg/2154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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