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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迹--郝英男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郝英男同志自2001年到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参加工作至今,在管理科、电磁科、监察科和监测科等多个工作岗位上从事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监测和质控等工作,现任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站监测科负责人,工程师。

  

  郝英男同志加入辐射环境监管队伍以来,用担当来诠译初心,仪式感来践行使命,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一心扑在工作上;工作认真,态度积极,雷厉风行,勇挑重担,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勤勉,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政治素质过硬,思想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勤于学习业务,精熟技术,业绩成果丰富;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在各个岗位上均表现出色。

  该同志在廉政建设中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的要求,尤其是在业务工作中更是不敢稍有轻心,坚持依法依规,遵守程序,遵守廉政纪律。并带头遵守单位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多年没有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2001年至2016年,该同志从事辐射环境项目管理、辐射安全许可管理以及辐射环境执法检查等工作,每年对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50余家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树立环保部门为民服务的文明执法形象,促进监管对象对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该同志业务能力较强每年多次参与我省辐射安全岗位培训授课工作。期间多次组织、参与我省辐射环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主要有“全国放射性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全国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全国核安全文化宣贯行动”等活动,参与我省方案编制、活动组织以及工作总结等工作。在监察科工作期间整理辐射环境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了《辐射环境行政执法指南》,指明何为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及其所应受到处罚,明确了辐射环境现场执法监督应关注的检查要点,用以规范辐射环境监管行为,为我省辐射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及工作手段。

  

  2014年,该同志借调至省厅辐射处,协助辐射处开展辐射项目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等工作,工作期间负责起草、编制《吉林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017年该同志在担任监测科科长后,辐射辐射环境监测管理及全省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等工作。2017年-2018年组织开展“吉林省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负责工作方案起草、技术规定编制以及总结报告编制等工作,该同志被评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个人”

  该同志曾参加第一次至第六次朝核应急监测工作以及日本福岛核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并多次参加吉林省辐射应急综合演习等工作,在辐射应急监测及辐射应急管理工作中着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在2016年第四、五、六次朝核应急监测工作中,该同志参与到省级辐射应急监测工作调度和监测数据质控工作,在省级辐射应急指挥和监测调度平台、省级数据汇总中心和省级辐射应急实验室等多个岗位上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在第五、六次朝核应急工作中,组织了全省应急监测的整体协调和调度、辐射监测系统的维护和使用、监测数据的审核和上报、实验室的技术保障等工作,为整体应急监测工作的圆满完成做出了突出贡献。鉴于2017年第6次朝核试验应急监测工作期间,我省反应迅速,应对得当,圆满地完成了工作启动、组织协调、任务落实、后勤保障等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吉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站多次获得了生态环境部和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授予的先进集体荣誉奖励。

  

  该同志在做好多次应急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参与全省应急预案、监测方案的起草编制工作,组织做好应急备勤值班、自动站及监测仪器检修、开展全省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选址、建设以及巡检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tzl/sthjbhtjdxpsdxfc/dxpsdxfc/202104/t20210422_8035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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