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严肃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2021年以来,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断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紧盯“检测数据造假、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违规检验检测、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环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不两直”抽查、远程监控巡查、后台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多管齐下,深入开展环保检验检测行业乱象整治,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助力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强化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数据抽查,发现吉林省鑫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1月14日~19日在对5辆机动车进行检测过程中,存在“光吸收系数”“测试工况二氧化碳排放浓度”“测试工况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等过程数据异常恒定情况,出具了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
针对上述情况,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先后对该公司排放检验操作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记取了调查询问笔录,调取了监控视频和检验检测报告单。
经调查核实,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认定吉林省鑫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排放检验报告,无法正确反映被检车辆实际排放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参照《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吉林省鑫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900元。
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督执法,压实企业环保责任,严厉查处、打击未按检测标准操作、篡改、伪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高效有序进行。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tzl/jlssthjbhzhzfj/tjfc/202106/t20210629_8122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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