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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查处首例因碳排放配额未按时履约的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月10日,吉林省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执法部门对碳排放配额未按时履约的敦化某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以2万元罚款。这是吉林省查处的首例因碳排放配额未按时清缴履约的违法案件。

  全国碳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紧跟形势,在执法过程中将碳排放履约情况作为检查与核实的重点,先后对辖区内5家企业的碳排放履约情况进行比对核实。

  执法人员在敦化某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2019-2020年期间,碳排放超出国家发放的免费碳排放配额,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清缴碳排放超出部分碳排放配额。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在第一时间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未按时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如果企业继续逾期、拒不改正,延边州生态环境局会将相关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对企业下一年度的碳排放免费配额给予削减。

  该案是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碳排放领域执法的一次积极尝试与全新探索,执法人员对涉碳排放违规企业开出的全省第一张碳排放罚单,对全省重点碳排放企业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推动企业进一步重视碳排放配额履约,将碳排放履约工作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tzl/jlssthjbhzhzfj/ywjx/202202/t20220228_8402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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