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资产清查与经济鉴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资产清查及经济鉴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6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流水号[2021]06763号
2.采购项目名称:资产清查与经济鉴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以2020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开展资产清查及经济鉴证相关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和经济鉴证报告。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资产清查及经济鉴证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63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即,二十二条内容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8楼813室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分包复印件一套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生态环境厅813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4632021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zjhb/zxjkyxxh/202108/t20210810_1800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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