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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通用电气医疗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通用电气医疗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4538902

  传    真:022-24538906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天津)有限公司新建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三路266号主厂房内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在现有厂区主厂房内新建一座PET-MR测试间,包括扫描室、储源室、放废室,并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18F(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5×106Bq,年最大用量1.5×1010Bq),属于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用于PET-MR产品的注册认证检测。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主要为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屏蔽防护并安装相关配套设施,不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使用,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不存在辐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的主要污染因素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粉尘、噪声和废水,但因施工期短,施工范围小,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等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周边公众所受到照射的年有效剂量均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限值20mSv/a、公众人员照射剂量限值1mSv/a和告提出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剂量限值约束值2mSv/a和公众人员辐射剂量约束值0.1mSv/a的要求。

  (3)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本项目PET测试间分区布局合理并有相应标识,从事放射性操作的测试间门外设有电离辐射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设有屏蔽墙体、防护铅门进行防护;防护铅门已设置门-机联锁装置;设有监控系统;本项目测试结束后,模体内放射性废液暂存于模体内置于铅箱中,推到放废间,利用贮存衰变的方法进行处理,暂存30天后达到解控水平经审管部门确认后,模体内的纯净水排放下水道,并做好台账记录,空模体重复使用;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在专用的放射性废物桶中,推到放废间,利用贮存衰变的方法进行处理,暂存30天后达到解控水平经审管部门确认后,按照公司要求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拟配备1台X-γ剂量率仪、1台手持式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报警仪,同时拟为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

  (报告书填写)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1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原文链接:http://sthj.tj.gov.cn/YWGZ7406/HJGL7886/HYFSGL1020/HJSYYXMSPHYSGS3262/202205/t20220506_5874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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