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作者:佚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解读: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1/t20201127_810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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