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视点

我省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本报讯 (记者 申东昕)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站点是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根基。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强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我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共6章22条,明确了各类监测站点建设调整、运行维护、质量管理、数据传输、安全保护等环节各方职责和相关要求,对于规范各类站点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办法》首次明确了站点所在市(区)政府职责,旨在解决全过程管理中各类站点出现的问题,着重突出了质量管理,提出人为干扰站点质量情况及处置措施等方面内容。

  近年来,我省贯彻国家要求,先后出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初步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基本制度。《办法》的出台从全局角度强化了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制度体系,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dynamic/zhongs/2022-04-29/7866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