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反映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制定《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监测室、监测分析室、各驻市生态环境中心共同参与。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负责监测点位的信息核对、监测方案的制定,参与部分样品的测试,派员对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和样品分析测试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编制监测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各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和流转。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合肥、池州、滁州、宿州、铜陵、淮北、黄山、亳州、芜湖、淮南、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同承担分析测试工作。
《方案》明确,安徽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任务为413个风险监控点位。包括在2021年基础上1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第二轮次监测和全部40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第一轮次监测。13个重点风险监控点分布在马鞍山市2个、黄山市1个、阜阳市5个、池州市5个。全部40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分布在全省16个市。本次监测需采集0~20cm表层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为土壤理化指标、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三类。
《方案》强调,根据国家计划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我省2022年土壤风险监控点监测工作,样品采集和制备时间为4-7月,分析测试时间为8-10月,数据报送时间重点风险监控点为9月15日前、一般风险监控点12月15日前。监测报告和质量管理报告报送时间为重点风险监控点10月30日前、一般风险监控点第一轮监测报告2023年3月15日前。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tdt/12093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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