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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唯一,首次第一季度“零”污染天数,贺州市是如何做到“开门蓝”的?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截至3月31日,贺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100%;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2022年贺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开门蓝”,这也是贺州市首次实现第一季度“零”污染天气,也是全区14个地市中唯一“零”污染天数的地级市。

  精准预测,做好污染天气应对

  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精确指导下,贺州市对可能出现污染天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达到《贺州市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启动预警条件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未达到预警条件,但仍有可能发生污染天气的,要求各级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关于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有效预防污染天气发生。

  精准施策,抓好烟花爆竹禁燃限放

  贺州市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强化对秸秆禁烧区的管理,多方式、多渠道开展禁燃限放工作,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逐年好转。通过报纸、电视、政务新媒体、乡村大喇叭、短信等载体,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通告、严禁露天焚烧秸通告、有奖举报、给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内容进行宣传,做到禁燃范围宣传全覆盖、宣传广度无死角。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发放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通告、有奖举报、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6.014万份,在市、县城区主要路口、附近村屯及庙宇张贴通告、示意图2863余份,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横幅1488条。

  同时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执法,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共出动人员12613人次、车辆555辆次,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案件44起,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车、零散收缴8000余件,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36人次。

  技术支持,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贺州市采取“人防+技防”的模式强化对禁烧区的管理,实行“人力巡查检查不间断”和“技术监控无死角”的方式,在全市组织开展利用无人机监控全面覆盖,通过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视频监控,对城区周边秸秆禁烧区范围内的火点进行精准监控,有效提高火点处理率。采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定点蹲守的形式,尤其是对关键时段、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今年以来,累计实地发现并处理露天焚烧秸秆火点800多起。

  因势利导,贺州市引进农业综合利用企业,通过食用菌种植、动物饲养、生物发电等方式,对秸秆进行回收综合处理。其中贺州市里昂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每年可消耗当地农林废弃物30多万吨,年生产绿色电力2.25亿度。

  

  持续发力,抓好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贺州市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按照“六个一律,八个100%”的要求,相关部门每日安排人员开展工地扬尘整治巡查,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并通过抓好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城区59个在建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并连接到监管部门,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负责人、工地保洁员、车辆出入登记值班人员;及时对城区破损道路包括人行道进行修补,对各城区路段绿化带植物进行清洗,加大道路扬尘清扫保洁工作的力度,充分利用机械化保洁资源开展洒水、高压洗扫和抑尘工作。

  部门联动,强化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贺州市加强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大货车、渣土车、拖拉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入城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累计开展路检路查533次,检查各类大货车2697辆,路面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938起、监控抓拍违规入城4129起。

  同时,贺州市深入推进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管控工作,减少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强化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切实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

  贺州市部门联动、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推动贺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sthjt.gxzf.gov.cn/zwxx/sxdt/t117390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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