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3月13日,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军带队调研肇庆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关志坚及有关同志参加调研。
王军一行查看了医疗废物处理站的设施设备运行及医疗危废应急处置设施情况,详细了解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全链条监管工作,以及全流程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王军充分肯定了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强调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守疫情安全防线。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肇庆市医疗废物一线收运、处置人员个人防护管理、环境消毒、检测监测、培训考核和科学处置等工作,把责任压实,把举措落细,严格执行、严密防范,全力保障好员工身体健康,严防疫情传播事件发生。
二是确保医疗废物妥善安全处置。
要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梳理全流程的关键节点和风险点,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按时在省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平台申报医疗废物数据,及时将涉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报告给市生态环境部门,确保处置设施平稳运行,有力保障医疗废物特别是疫情期间废物妥善处置能力。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要前置研判做好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理超负荷或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持续夯实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zhaoqing3088/content/post_39089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2024-09-24]
- 一图读懂 |...[2024-09-24]
- 政策解读 |《云南省...[2024-09-24]
- 专家解读 |《云南省...[2024-09-24]
- 一图读懂《云南省生态...[2024-09-24]
- 《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2024-09-24]
-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2024-09-24]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2024-09-24]
- 关于开展2024年第...[2024-09-24]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2024-09-24]
- 一图读懂 |...[2024-09-24]
- 政策解读 |《云南省...[2024-09-24]
- 专家解读 |《云南省...[2024-09-24]
- 一图读懂《云南省生态...[2024-09-24]
- 《江苏省实验室危险废...[2024-09-24]
-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2024-09-24]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2024-09-24]
- 关于开展2024年第...[202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