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监管能力建设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站有机样品浓缩仪、全自动烷基汞测定仪、苏码罐、罐清洗系统、罐采样器(流量控制阀)、高精度气体稀释仪、便携式流速流量仪、便携式GC-MS联用仪、手持式叶绿素(蓝绿藻)测定仪、营养盐自动分析仪、实验室藻类分析仪拟采购进口产品,上述仪器设备已于2022年02月28日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进口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公示”,至2022年3月6日截止时间未收到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日前,本站已通过政府采购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8日。
如各潜在供应商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请在公示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采购人: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市生态环境局13楼
联系人:雷工 电话:0593-2076869
附件:监管能力建设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福建省宁德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203/t20220321_58641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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