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之际,很多居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较大噪声及颗粒物、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壬寅虎年将至,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在更加安全清洁的环境中,度过更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积极劝阻在禁燃禁放时段和地段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请建议全省广大居民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文明安全、洁净宜居。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省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各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烧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将严肃处理。
为了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请全省广大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安全、低碳的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美好安徽!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tzgg/1208171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