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10月至12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10月
至12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至12月我厅审批了1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在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关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规范性。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高编制效能,高效优质地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1年10月至12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10月至12月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情况
序号 | 环评文件 名称 | 所属行业 | 编制单位 | 编制主持人 | 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月)* | 审批 /审查 时间 | 专家 评分 | 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要求补充完善的主要内容 |
1 | 福建龙钢智能化钢铁工业4.0 定制化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李文博 | 8.8 | 2021年11月 23日 | 74.0 | 1.说明厂外大宗物料运输(输送)工程与本项目建设进度的衔接关系,核实物料清洁运输比例。 2.明确球团链篦机能源利用方式、炼钢过程的铁水预处理、高炉水淬渣、转炉钢渣处置工艺等。 3.进一步论证烧结、球团烟气脱硫及二恶英治理设施稳定达超低排放的可行性。 4.进一步论证厂区雨水排水管网布置的环境合理性,并明确事故废水收集池的建设要求。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已在技术审查后对上述问题作出补充完善) |
注:环评文件编制时长,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单位开展环评工作之日起,至环评文件受理之日为止的时间。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112/t20211230_58046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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