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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 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一、出台背景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是在工业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鲁政发〔2021〕5号)中明确要求: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将其作为园区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予以政策支持。《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鲁政发〔2021〕12号)中提出“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园区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予以政策支持。《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鲁政发〔2021〕13号)中明确要求,2021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制定出台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对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6部分17条,2300余字。

  第一部分为健全推进机制。提出健全领导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加强指导示范、强化宣传报道4条措施。

  第二部分为加大建设力度。提出了明确创建目标、强化考核力度2条措施。

  第三部分为创新管理模式。提出了鼓励先行先试、提升成果运用、发挥引领作用3条措施。

  第四部分为强化资金扶持。提出了开展创建奖补、加强资金配置倾斜、强化金融支持3条措施。

  第五部分为强化政策扶持。提出了完善外经贸政策、强化科技扶持政策、加强环保支持政策3条措施。

  第六部分为加强监督管理。提出了定期开展复查、加强动态监管2条措施。

  三、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立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际,以提高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积极性和质量,充分发挥生态工业园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目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主要有5方面特点。

  一是多部门联合推动。《若干措施》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9部门联合印发,统筹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二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试点,鼓励园区在管理模式上先试先行,强化商务、科技、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园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将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库、省绿色金融项目库等,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生态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三是组织实施创建奖补。《若干措施》提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对新创建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提高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生态工业园区考核。《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全省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目标,将生态工业园区创建作为园区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等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参考。生态工业园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五是加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若干措施》要求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两年对已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进行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且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园区取消命名,进一步保障了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质量。

  

  有关文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112/t20211229_3824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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