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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微宣讲走进永川区 @重庆企业 大气防控设施技改 可这样申报补贴资金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企业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重庆如何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企业破坏生态环境,要罚!而实施大气防控设施改造,有奖!

  11月30日,由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主办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微宣讲进园区活动走进位于永川区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分享典型案例,就企业关心的环境保护问题答疑解惑。

  罚 企业违法排污 罚款30万被处行政拘留

  今年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总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铜罐驿镇金竹沟沿岸存在企业夜间偷排废水,污染河流水质的情况。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无人机显示的图像发现,在金竹沟入江处有乳白色废水流出,沿着水流进行溯源排查,发现在某食品污水处理站外靠近金竹沟河道边排水口有大量温热且伴有明显臭味的乳白色废水流出。

  监测人员立即在企业排污口与金竹沟入江流段进行采样并初步监测分析,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非常高。

  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检查,最终锁定了企业通过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的证据。监测结果显示:经对金竹沟边的排水口废水进行监测,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超标89.8倍、18.3倍。

  2021年8月18日,对某食品公司四个淘米罐实施查封。8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0万元,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9月14日,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运用科技装备发现违法问题。

  奖 企业可以这样申请技改资金

  活动现场,企业代表现场提问:如果企业对大气防控设施进行技改,请问环保部门对企业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吗?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

  该负责人说,已经建成的一些企业,如果要争取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技改项目的支持,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申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合法的企业,就是所有手续应该齐备。

  第二,技改选定的路线应该是成熟可行,并且是可量化、可考核的,建成后可稳定运行。改造完成以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低于现行排放标准的30%以上。

  第三,申报的项目实施的时间应该是可控的,具有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的备案文件及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等资料,确保项目实施时间可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第四,在申报时还要关注一下目前国家政策比较有倾斜性的,特别愿意支持的主要是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等方面。涉气改造项目在这三个方面申报时通过概率比较大。

  申报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原则上技改项目总额投资规模应该在200万以上,但这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可能项目资金总投资达不到200万,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为此,上述负责人还特别提到,比如在园区有几个项目都想同时实施改造,工艺方向比较一致,就可以一起打捆进行申报,满足投资规模的要求。企业如有需求可到生态环境局进行咨询,有专人对企业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原文链接:http://sthjj.cq.gov.cn/hdjl_249/hygq/202112/t20211202_10063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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