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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督导组来延边州开展督导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地,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督导组开展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的核实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开展帮扶指导。督导组于2021年9月15日-16日,赴延边州对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敦化市这四个县市进行督导帮扶。

  一、组织召开推进会议。督导组深入延边州4个县市,召开推进会议。会上通过查阅案卷、现场指导、线索核实等方式开展深层次帮扶指导,推动各县市深入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拓宽办案思路、确保延边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扎实落地。

  

  二、大力推动线索核查。督导组下沉帮扶督导过程中,组织聘请环境损害鉴定机构专家对延边州上报案卷进行核查,通过梳理证据线索,深入推敲分析,提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开展办理意见和建议,对延边州日后针对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指导。有力推动了延边州线索核查工作。

  三、有效强化办案指导。帮扶督导组在下沉帮扶督导过程中,对各地应开展但未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指导帮助,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了进一步讲解,帮助各地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开展条件,及时准确寻找赔偿案件的突破口,大力推动延边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9/t20210920_8222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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