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做好2021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自9月20日起,全省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秋冬季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今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管控的紧迫感、责任感,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要求,做到“严防死守”“每日必争”“每亩必盯”,坚决预防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持续抓好禁烧工作。

  《通知》强调,要严格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各地严格按照“省市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网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责任机制,层层压实管理责任,着重压实乡镇(街道)禁烧责任。省级将按照现场核查确定的火点过火面积,进行分级处理,对重点时段的火点要从严处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火点严控至1亩。

  《通知》指出,要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各地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先进监控手段,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火情及时发现并处置,坚决避免出现超大火点。要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重点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等重点时段,高速公路沿线两侧2公里、机场周围15公里范围内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巡查暗访,督促各地落实各项禁烧措施,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通知》要求,加大秸秆禁烧处罚考核力度。各地要继续实施严惩“第一把火”制度,对发生焚烧火点的地方和个人,严格落实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通报等各项制度,依法快速打击并曝光随意、恶意焚烧秸秆等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持续营造“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氛围。省级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市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文明十强县遴选的重要依据。

  《通知》强调,要大力营造秸秆禁烧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悬挂禁烧标语、大喇叭、宣传车、手机短信等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焚烧秸秆举报制度,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2109/t20210922_37316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