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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

  一是将普法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着力点。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多次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帮助企业理解条例内容,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引导企业主动知法、懂法、守法。为提升宣讲成效,宣讲团还特意编写了明白纸,用“大白话”告知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你们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别忘了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的排放口、排放去向、排放浓度、排放量规范实施排污行为啊。”这耐心讲解,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

  二是将帮扶执法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在一次大气环境整治专项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某商混企业进行体检式执法检查后,对该企业进行了提醒,提示防风抑尘网有破损,物料苫盖不完善,并给出整改标准和时限。鉴于企业态度端正,整改及时到位,且为初犯,未造成较重的环境污染影响,执法人员最终依法决定不予罚款,改为警告。执法人员后续又多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帮扶,从VOCs治理到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从新《固废法》到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注意事项,执法人员进行了逐一梳理,逐一告知、逐一提醒。耐心、细致、全方位的帮扶指导,让该企业环保管理水平有了质的飞跃。

  三是将容缺后补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支撑点。建全完善“容缺后补”机制,为环评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在办理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业务中发现,部分企业对具体业务不熟悉,主要依赖第三方提供,在污染物总量确认送审材料方面,有时因材料有瑕疵,企业需联系第三方多次修改,浪费了很多时间,也间接导致了建设项目落地时间延后,阻碍了经济发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程序,让企业少跑腿,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莒县分局在审批方面推行“容缺后补”机制,对非主审要件缺项项目进行先行受理和审批,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补齐材料,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为企业发展赢得了时间。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9/t20210923_3732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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