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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气候与交流处负责人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碳普惠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1-09-20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9月16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9月例行新闻通气会。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气候与交流处处长洪建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副部长杨抒就我省碳普惠试点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深圳商报:碳普惠机制是广东碳市场的一项创新,请问目前我省在碳普惠试点这方面的发展现状是怎样的?对实现“双碳”目标有什么积极作用?

  洪建武: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实际上从2016年开始我们就提出了开展碳普惠的试点,经过五年的探索,我们现在在碳普惠方面也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一是建立了鼓励公众和中小微企业参与碳普惠的制度体系;二是发布了碳普惠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暂行办法和建设指南这三项制度文件;三是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平台,把碳普惠的机制跟碳交易的机制打通;四是创造了完善公众低碳行为的激励机制;五是形成了常态化的推广和宣传机制。通过这些工作,希望能够起到引领广大市民践行低碳消费、绿色消费的意识。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公众低碳意识的培养,公众绿色低碳消费行为的建立,对整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是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碳普惠机制的建设实际上就是要推动公众低碳意识的建立,只有公众有了低碳意识,才有可能从全社会去建立低碳的意识并践行低碳行为,所以碳普惠的机制我们还会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去深化。当然我们也知道目前碳普惠的机制还不是非常完善,我们现在也跟微信支付有一个初步的接触,希望通过这种大的支付平台,通过他们这种广泛的流量跟碳普惠结合起来,让更多老百姓通过日常使用的支付工具接触到碳普惠的机制,为碳普惠机制进一步的扩大去做一个推广。

  这个问题也请杨抒女士来给大家再作一个介绍。

  杨抒:好,我再对碳普惠相关工作作一些补充。在过去的几年,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运行的过程当中形成了非常良好的工作机制,首先在指导碳普惠制一些行为的省级的碳普惠方法学上,广东省有广东省碳普惠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主管部门就颁布了林业碳汇、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共享单车、废弃衣物再利用等六个省级的碳普惠方法学。有了省级发布的碳普惠方法学,各地积极踊跃申报碳普惠项目,像我们作为第三方的技术核证,我们就是协助这些项目去核实它的减排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目前已经备案签发了171个碳普惠项目,签发量超过190万吨碳普惠的减排量,其中林业碳普惠、光伏扶贫碳普惠等与扶贫村、苏区老区、民族地区等地方的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它产生的减排量也达到110万吨左右,为这些贫困地区带来3000万元的收益,也是我们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进行生态价值转换的一个有益探索。

  下一步工作当中,我们从研究的角度,会继续从碳普惠的减排量如何应用在碳市场当中,作为一个补充机制进一步去完善,同时我们会进一步丰富碳普惠个人公众行为使用的场景,包括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当中积少成多的一些低碳行为等等,还有刚才洪处提到的大型的网络平台会吸引到更多的公众去参与,在日常生活当中会使用低碳生活、低碳消费的理念。同时,我们会针对这一端去探索如何帮助企业自愿地去设定一些减排的目标或者是具体的一些行动,并且这些企业的减排行动能够得到一些正向激励,我们也会积极地鼓励企业、产品、大型活动等进行碳中和,采取零碳的一些行为。我们也会考虑跟国际的自愿减排机制交易合作的机制、方法学、标准方面对接的一些考虑。我就补充这些,谢谢!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hygq/content/post_3532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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