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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宣讲会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5月31日下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宣讲会,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厚进行现场宣讲。市生态环境局机关8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前,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钊贤,带领局分管领导及法规处负责同志与张玉厚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就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生态损害赔偿中与法院的联动机制等方面深入探讨。

  杨钊贤指出,要认真学习“三个规定”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要参照“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严禁内部人员干预、插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要加强与市法院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开展。

  宣讲会上,张玉厚围绕“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界限进行了深入系统、全面细致的解读宣讲,深刻剖析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并就如何贯彻“三个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情况进行了讲解,并现场发放了“三个规定”教育读本等学习材料。

  会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级领导干部王怡就全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架起“高压线”,筑牢“防火墙”。二是要继续深入学习。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具体要求,做到统一思想、入脑入心。三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发挥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共同营造支持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6/t20210602_3619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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