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时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5-31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5月28日上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副局长翟庆国带队在王杰广场积极参加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标语为:“民法典‘绿色条款’护卫美丽中国”,加强全民守法意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宣传活动期间,现场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志愿者们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亮点解读、诞生经过等内容,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各类法律条文,比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即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依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现场还开展“观看法治文艺演出”“民法典知识快问快答”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良好氛围。

  此外,自愿者还向群众开展了系列有关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的活动,把生态环保宣传活动带进人流较大的市场,将绿色环保理念,嵌入商场消费文化,让市民在消费中了解生态环保知识,从而促进市民养成理性、环保、节约的消费新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出“理性消费、节约资源、抵制浪费”的良好氛围。通过传单向市民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加强市民对环保政策、环保知识的认知度,增强市民爱护环境、爱护生态的自觉性。

  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对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也对2021年第五十个“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到来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县生态环境局志愿者们带头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做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忠诚拥护者、贯彻实施的积极践行者、学习宣传的示范带动者,坚持以民为本,把学习宣传贯彻好民法典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县“绿色原则”公众认知度,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层面为美丽宣城打好基础。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5/t20210528_3615255.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