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向刘勇、高丽、张建国、赵立仁、严松送达《关于2020年第四批(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刘勇、高丽、张建国、赵立仁、严松:
我厅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关于2020年第四批(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粤环函〔2021〕201号),决定对你们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失信记分。但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邮寄等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我厅通过本公告向你们送达(通报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第四批(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gdee.gd.gov.cn/ggtz3126/content/post_3275999.html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
- 《关于强化环评文件编...[2024-09-18]
- 【图解】山西省固体废...[2024-09-18]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2024-09-18]
-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2024-09-1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09-18]
- 一图读懂 | 《生态...[2024-09-18]
- 关于向中核四0四有限...[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