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泉州分站关于采购测氡仪配件的询价公告
为做好我站辐射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工作,我站需采购测氡仪(型号RAD7)配件若干,详见附件。我站已于2021年3月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一、采购货物明细及要求:
1、所采购测氡仪配件名称、技术参数、型号及数量见附件。
2、仪器设备需满足辐射《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水中氡的测量规范》(EJ/T 1133-2001)、《氡及其子体测量规范》(EJ/T 605-91)等国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3、设备配件验收:对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配件,我站将组织验收。若货物不符合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合格配件。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泉州分站四楼A409(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91号)进行报名。
2、参与竞标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清单、报价表及总价;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货物品质保证、②及时退换货保证;
(5)若有授权代理人,须提供: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原件)、② 被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将不参与竞标。
三、评定方式
1、本项目编号:QZFSJD[TW]2021001。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站将组织站内专家对参与竞标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评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意向供应商;若只有1家供应商符合要求,且其报价在限价内则直接作为本项目意向供应商。
3、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3万元。
4、最终确定供应商将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公示。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泉州分站。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91号四楼A409(邮编:362000)。
联系人:施养树
电话:0595- 22370005。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泉州分站
2021年5月6日
附件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测氡仪电池 | / | 与RAD7测氡仪相吻合 | 1 |
2 | 土壤配件 | / | 1 | |
3 | 连续水中氡配件 | RAD-AQIA | 1 |
原文链接:http://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105/t20210506_5589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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