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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

发布时间:2021-04-28 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今日召开的“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推进‘四权’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全面启动排污权改革,制定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建设交易及管理平台,对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进行校核确权和核定,并在年底前试行开展排污权交易。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把排污权改革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和加快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战略举措,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高标准实施。

  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建立“谁排污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的市场机制;在改革范围上,做到污染因子、市场区域和行业类型“三个全覆盖”。对条件成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指标先行开展交易,随后将“十四五”国家确定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的其他特征污染物逐步纳入交易范围;建立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先期在银川、石嘴山和宁东基地开展排污权改革,进而在全区全面铺开;对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排污单位,分行业依法平等参与排污权交易。

  “根据全区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治理成本、行业承受能力、环境承载空间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排污权基价,作为排污权有偿取得的指导价格、市场交易的基准价格。”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杜鹏表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精准核定初始排污权,合理确定排污权基价,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构建排污权交易机制,并建立排污权调控机制。改革期内,对现有排污单位暂免缴纳有偿使用费,改革后逐步实现有偿取得;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通过市场交易有偿取得,其排污权进行出让的,收益归企业所有;排污单位未缴纳有偿使用费进行排污权交易的,按照基价标准补缴有偿使用费。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建立全区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交易。排污单位通过减排等措施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入市交易。工业、农业、服务业原则上在本行业内进行交易。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不得进行新增本地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1/04-28/2135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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