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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对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 兵团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铁门关市南侧15公里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场一座,采用微波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3吨/日;同时配套建设14个团场医院、铁门关医院、焉耆医院、库尔勒医院共17间医疗废物暂存间。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主要收纳第二师铁门关市域(含周边十四个团场)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各乡镇及街道卫生院(所)的医疗废物,仅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进行处理,其余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予收集,并且不能进入该项目微波消毒系统灭菌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剂配置消毒液,对转运车、周转箱、利器盒等进行冲洗消毒;污水处理系统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剂。

  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65天,采取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6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5万元,占总投资的8.13%。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项目采用一体化消毒设施,即破碎与微波消毒在一套封闭的系统内完成,工艺为微波消毒处理工艺。破碎及微波消毒废气采用“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旋流塔喷淋+UV光解净化装置+15米高排气筒”处理及排放,冷藏废气采用紫外线消毒处理,再经顶部通风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并入破碎及微波消毒废气处理设施的“旋流塔喷淋+ 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最后经同一个排气筒排放。团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紫外线消毒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氨:4.9千克/时、硫化氢:0.33千克/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表3消毒处理设施排放废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20毫克/立方米)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120毫克/立方米、速率3.5千克/时)要求。根据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排气筒上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②无组织废气:微波消毒车间和冷藏间采用微负压设计,冷藏间全密闭,微波破碎消毒设备为一体化密闭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构筑物加盖密闭;定期检查微波消毒车间以及废气处理装置的密闭性;加强各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要求。项目各团场医院及库尔勒医院、焉耆医院、铁门关医院医疗废物临时储存间内均采用微负压设计,设置紫外线消毒设施,同时在顶部排风口设活性炭吸附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要求。(2)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辆消毒清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微波消毒废液、喷淋废液及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厂区一套1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MBR+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暂存于厂区800立方米的冬季储水池,待来年春季用于厂区绿化。项目各团场医院及库尔勒医院、焉耆医院、铁门关医院医疗废物临时储存间排水全部依托现有各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由于各医疗废物临时储存间废水产生量少,且各团场医院已于2019年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改造后的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格栅+沉淀+消毒”,处理后的达标废水全部排入团部市政排水管网,因此,废水不计入该项目总排水量。(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大功率噪声设备如微波消毒装置、引风机、水泵采用建筑隔声,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水泵采用减振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靠近振源的管道处设置软接头,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建筑物内壁贴附孔板消音材料,利用建筑隔声来消除设备噪声对外部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废气处理的废滤膜和废活性炭、次氯酸钠包装袋和氢氧化钠包装袋、废紫外线灯管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分类暂存于厂区内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各团场医院及库尔勒医院、焉耆医院、铁门关医院医疗废物临时储存间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各医院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破损周转箱经微波消毒系统破碎毁形、灭火后,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至距厂区西侧约100米处的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5)环境风险: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经产废机构密封包装后由封闭的周转箱、利器盒盛装。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配置转运车辆,转运车辆不得搭乘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装载或混装其它货物和动植物;车辆行驶时,需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当车厢内壁或(和)外表面被污染后,立即进行清洗,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转运车辆;车厢内配备应急收集工具,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泄漏,立即清理;车厢容积留有1/4的空间不装载,以利于内部空气循环,便于消毒和冷藏降温。使用转运车辆前,对车况、物品的容器、包装等实行严格检查,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后方能放行。加强转运车辆的维护,合理规划收运路线;依季节调整收集和运输时间,避免早晚交通高峰作业。项目微波消毒处理工艺主要处理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对于不适于此工艺处理的医疗废物严禁入厂。配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各部件进行维护,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率;设置备用风机和泵类,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厂区污水处理站东侧设置一座20立方米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若发生事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消防废水及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未处理的生产废水收集至事故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将事故废水泵入污水处理站调蓄处理达标后回用,事故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各团场医院及库尔勒医院、焉耆医院、铁门关医院医疗废物临时储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储存间内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有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以及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如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清理泄漏物,并按医疗废物进行管控。厂区进出口处、卸货区、投料口、微波消毒处理设备、冷藏间、处理残渣出口等工位均设置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5年,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点位设置视频监控,画面能够清晰显示在线监测数据的相关信息。配备DCS自动监控预警系统,对厂区实施全程监控。(6)地下水及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在微波消毒车间、车辆清洗间、冷藏间、废气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站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微波消毒车间、车辆清洗间、冷藏间、污水处理站(包括调节池兼顾事故水池)等;一般防渗区包括装卸区、废气处理设备区;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室、配电间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10厘米/秒,一般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7厘米/秒,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性的地面硬化措施。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危险废物原料、产品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在厂区上游设置1口监测井,下游设置2口跟踪监测井,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监测。在厂区和厂区西侧100米各设置1个土壤监测井,定期对周围土壤环境开展监测。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反馈信息。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第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师发改发〔2020〕240号);(2)第二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与替代消减量的确认函” (师市环函〔2021〕1号); (3)第二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对第二师铁门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师市环函〔2021〕2号)。

  0991-2890219

  

  


原文链接:http://hbj.xjbt.gov.cn/c/2021-03-26/74579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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