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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2日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绿宇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非水介质染色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 兵团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绿宇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非水介质染色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北楼14楼

   邮  编:83001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绿宇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非水介质染色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片区的阿拉尔市兴美达印染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绿宇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为新建工程,拟建设年产5000吨散棉、筒子纱非水介质染色生产示范线。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一座,配套建设软水车间、原辅料和产品储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生产辅助设施,以及办公楼等附属设施。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组成。项目建设散棉、筒子纱非水介质染色生产示范线,设计产能5000吨/年。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共十余种。根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不同性质,在厂区内分别建设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产品仓库,均由有资质的社会车辆或生产厂商采用汽车、槽车等运输至厂区,卸车后送至各仓库储存。项目劳动定员3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技术人员3人,后勤服务人员3人,生产工人20人。工作实行三班运转制度,年生产时间300天,有效操作时间7200小时。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5万元,占总投资的15.89%。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烘干工序产生的粉尘、非水介质油雾及有机废气经烘干机自带的“滤网过滤+冷凝回收”装置处理后,大部分粉尘和非水介质被去除,其余污染物经“水喷淋净化+光触媒净化+活性炭吸附”三级净化工艺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回收的非水介质和纤维尘回用于生产工艺。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20毫克/立方米)要求。在排气筒上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建设单位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879-2017)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②无组织废气:项目生产设施全部采用自动密闭进料装置,设备及管道采取密闭输送、排液,固体物料投料采用负压投料器投料;干开棉机自带粉尘过滤装置,车间安装加湿抑尘装置(除尘设施综合除尘效率约99.62%);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后,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气口排放;挥发的醋酸气体经车间换气系统排出。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颗粒物≤1毫克/立方米)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30毫克/立方米)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4.0毫克/立方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氨≤1.5毫克/立方米、硫化氢≤0.06毫克/立方米、臭气浓度≤20(无量纲))要求;醋酸无组织排放浓度参考执行《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最大允许浓度限值(醋酸最大一次值≤0.2毫克/立方米)要求。在厂界东北侧上风向布设一个VOCs无组织在线监测点,西南侧下风向布设三个VOCs无组织在线监测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联网。(2)废水:前处理废水、水洗废水、染色废水、皂洗废水、离心脱水废水等工艺废水与车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冷凝水集中收集后,统一排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暂存池内混合,再进入厂区新建的一座处理规模为25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静置分离-油水分离-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汇入新建的处理规模为240吨/日的再生水处理系统处理,该系统采用“纳滤(NF)-反渗透(RO)” 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再生水水质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的相关标准中最严格的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对应生产工段,不外排。反渗透浓水采用“浓缩-喷烘/蒸馏”工艺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艾特克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须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流量计。(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染料和助剂的内包装物、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3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②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和纤维尘返回生产装置再利用,一般包装材料和废旧滤网暂存于厂区内新建的15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旧滤网厂家回收。③其他固体废物:项目投产后,膜浓缩蒸发装置产生的结晶盐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阿克苏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鉴别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控。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第一师八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距约30公里。(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原料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贮存仓库内设置易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器,若发生泄漏,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扩散。厂房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库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由专人管理,若发现贮存装置存在问题的,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分类登记存放,禁止混放;四周墙根设置一圈导流槽,通入应急事故池中,导流槽、收集池、地面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兵团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厂区东北侧设置一座容积为5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发生事故时,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泵入事故池,经调蓄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全过程密闭化生产;对生产工段各装置设置流量、压力检测与控制系统。厂区进出口、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染色区、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库,防渗性能与6.0米厚黏土层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10厘米/秒)等效;一般防渗区包括泵区、一般固体废物仓库、非危险化学品存放区,防渗性能与1.5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等效;简单防渗区为办公生活区,仅进行地面硬化。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其中,利用项目区西北侧现有地下水井作为地下水背景值监测井,厂区内设置1口跟踪监测井,下游设置1口污染扩散监测井,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监测;在厂区厂房旁处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1)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了项目备案证明(五五工业园区(环资)〔2020〕0035号);

  (2)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新疆绿宇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非水介质染色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环保意见”;(3)第一师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新疆绿宇清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非水介质染色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确认函”。

  0991-2890219

  2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

  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以B阶段生产的TCS、H2为原料,太阳能级TCS经精馏提纯后得到半导体级TCS,太阳能级H2经深冷提纯后得到半导体级H2,TCS与H2在还原炉中还原得到半导体级晶硅。新建装置主体工程包括TCS提纯装置、氢气提纯装置、还原装置、还原尾气回收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主要有液氮制备系统,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空压系统等依托三期B阶段;储运工程包括原料罐、评价罐、中间产品供料罐;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危废库房等依托三级B阶段,供电、供热、一般固体废物渣场、厂外给排水等依托园区基础设施。劳动定员主要依托新疆大全现有岗位,新增定员80人,年工作8000时,生产车间采取四班两运转工作制;管理及维修为常白班制,全厂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42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5万元,占总投资的6.95%。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腐蚀废气:产品整理过程中使用硝酸、氢氟酸对硅芯进行腐蚀,会产生含氟化物和氮氧化物的腐蚀废气,采用“硫代硫酸钠+烧碱”吸收液淋洗将废气中的氟化物和氮氧化物去除后通过1根25米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氟化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9.0毫克/立方米、NO2240毫克/立方米)。②含尘废气:产品破碎产生的粉尘经破碎机自带除尘器(滤膜)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制造破碎机颗粒物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2.废水:项目废水依托三期B阶段废水处理设施采取分质处理。含盐废水经中和压滤处理后,用罐车拉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含盐废水蒸发处理设施处理;含氟废水经石灰混凝沉淀+压滤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新疆大全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新疆大全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PH=6-9、COD≤500毫克/升、BOD5≤300毫克/升、氟化物≤20毫克/升)。3.噪声: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音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基础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尾氢提纯废分子筛和尾气回收废活性炭产生频次较低,更换前即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更换处置,不在厂内暂存;机修依托现有工程,废机油由其产出,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一般固体废物:整理后的残次品作为次品出售;废抛光树脂、氢气提纯废分子筛、洁净废滤筒、废空调滤棉等一般固体废物送园区渣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TCS罐区严格按照《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中相关规定,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容积不低于最大储罐,围堰内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等级达到10-7厘米/秒,防止污染雨水和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罐区、装置区设置事故水管网,并与三期事故水池连通。发生事故时,围堰内的废水全部由事故水管网排入三期50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最终分流进入三废处理车间进行处理。

  在TCS罐区、TCS精馏装置区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1个月以上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要求,该项目新增精馏装置区、TCS储罐区、还原装置区均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0×10-7厘米/秒的防渗性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危险废物原料、产品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该项目选址位于新疆大全三期B阶段厂址,与其联合布局,不增加地下水影响因子,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依托现有工程。三期工程在厂区上游增设1口背景监测井,下游监控井依托二期工程的2口背景监控井。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两次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项目备案证明(石经开(原材料)备〔2021〕12号)。


  3

  新疆台沃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生态环保作物专用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后的化工园区内

  新疆台沃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新环众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各建设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的硫脲缓释复合肥生产线和均质化冷造粒复混肥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生产车间1座,库房3座,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及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3867.58平方米。

  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三班倒制度,每班8小时。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5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①有组织废气:

  双干燥硫脲复合肥生产线和匀质化冷造粒生产线在配料、粉碎、干燥、冷却、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各工序旋风除尘器收集初步除尘后,进入各生产线配备一套的重力除尘和水洗塔处理;反应废气由各生产线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里后,进入各自生产线配备一套的水洗塔处理;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进入各生产线配套的重力除尘室和水洗塔进一步去除。最终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由各自生产线的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2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4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40毫克/立方米),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要求(氨4.9千克/时)。

  燃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烟尘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200毫克/立方米)。②无组织废气: a含尘废气:项目原料投料、计量及配料工序均在封闭地坑内进行,各生产工序均密闭生产,在物料进出口位置设置集气罩(管)对废气进行收集;加强生产装置密封性、加装生产车间通风设施、加强厂区绿化。通过以上措施,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b造粒废气:项目造粒过程中产生氨、硫酸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封闭措施,确保集气罩有效收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后,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1.2毫克/立方米;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1.5毫克/立方米。c装置区无组织废气: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硫酸雾采取加强无组织废气源的监控、管理,规范操作。定期做好生产设备和管道检修工作,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硫酸雾排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硫酸雾0.3毫克/立方米)”要求。d罐区呼吸废气:储罐表面喷涂浅色涂层,可以反射阳光,减少太阳热量吸收,降低储罐内液体原料的温度,减少储罐内原料因吸热向气态转化;通过水喷淋利用水吸热汽化带走热量,降低储罐表面的温度,达到缩窄气温日校差的目的。罐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硫酸雾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中表8“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硫酸雾0.3毫克/立方米)”要求。

  2.废水:该项目产生工艺废水(废气水洗塔废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废水)回用于生产;锅炉反冲洗水、换热站废水属清净下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最终进入艾特克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对大功率噪声设备如反应器、风机、泵采用建筑隔声,在风机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泵采用减振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靠近振源的管道处设置软接头,管道外壁敷设阻尼隔声层;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项目在厂区1#库房东北角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废机油采用密封桶收集,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②一般固体废物:项目除尘系统回收的粉尘(含水洗塔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原辅料包装袋经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项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5.环境风险: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均须遵守《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进厂;装卸过程中,须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轻装轻卸;入库时,须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中文MSDS等化学品出厂资料;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仓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须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分类分区堆放,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不得与普通货物混合堆放。装置区、储罐区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进行,储罐之间保持足够防火间距。罐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围堰,围堰内铺砌防腐蚀地面、设排水设施,排水设施通过管道与有效容积230立方米的事故池连接。各类管道始终保持密闭状态;各连接处采用密封措施;储罐设温度、液位显示及报警装置,并与进料关闭装置联锁,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冒罐事故;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时撤离厂区人员、加强环境监测。全厂设置一个中央控制室,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对厂区实施全程监控。在厂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等区域进出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厂内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主体装置区、罐区、事故池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库房(原料库房、产品库房)、循环冷却水站、办公楼等;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K≤1.0×10-7厘米/秒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K≤1.0×10-7厘米/秒的防渗性能。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同时严防生产装置、管道的跑、冒、滴、漏,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控计划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在厂区上、下游共设置3口跟踪监测井,其中厂区内上游设置1口本底井、下游设2口污染扩散井,定期对水井水质开展监测。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加密监测。在生产装置区、原料罐区区块内各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土壤基础45项,监测频次为每5年1次。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上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反馈信息。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有关规定。

  相关部门意见: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阿经开行服(其它)备[2019]0036号。


  


原文链接:http://hbj.xjbt.gov.cn/c/2021-02-22/74451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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