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实现零火点
自2020年以来,抚松县采取措施,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持续改善抚松空气质量,有效管控秸秆禁烧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分别与14个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了《抚松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相继制定出台了《抚松县春季剩余秸秆离田工作实施方案》《抚松县2020年春季秸秆计划烧除工作方案》《抚松县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内容明确分解到位,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禁烧负总责。在每日巡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62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为及时、高效制止禁烧秸秆的行为提供保障。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引导正面舆论。利用电视、网络、农村大喇叭广播以及流动宣传车辆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共设置防火旗120面,发放宣传单8000余张,悬挂条幅及宣传牌95个,各村工作队入村宣传及讲解秸秆禁烧内容及张贴秸秆禁烧告知书共计65次,各个微信群发布1200余次,各个村分别在早、中、晚循环播放关于秸秆禁烧有关事宜及乡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告知书。
三是加强巡防检查,确保禁烧落实。以村为单位分区负责,镇村合作,严丝合缝,联防联控,对重点区域,敏感时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巡视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截至目前各乡镇共出动巡查2682余人次、车辆1476余台次。
四是关注推送信息,处置反馈及时。各乡镇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随时关注抚松生态环境分局(秸秆禁烧)群内信息,第一时间接到信息通知,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五是重点路段区域,清理防患未然。加强宣传秸秆还田,禁止焚烧的同时,乡镇组织各村对重点区域、路段秸秆杂草进行清除,减少着火点。
六是违法严厉打击,焚烧依法处罚。严格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的紧急通知》,一经发现火点,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速进行治安处罚。同时依据《抚松县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全县十四个乡镇耕地禁烧区总面积是15.3万亩,总秸秆产量5.6万吨,截止目前,禁烧区秸秆离田面积完成7.55万亩,秸秆离田量达到2.8万吨,全县禁烧区限烧区实现零火点。
原文链接:http://sthjt.jl.gov.cn/zwzx/qshb/202103/t20210316_7970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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