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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深入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过去的2020年,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坚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全员上下勠力同心、奋力攻坚,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目标,空气质量大幅提升。寿光市PM2.5、PM10浓度分别同比改善14.3%和15.7%,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85天,列潍坊市16县市区第二位,各项指标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一是科学治污,强化科技支撑。将提升“智慧环保”监管效能作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扩大自动监控覆盖面。在2019年安装的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基础上,2020年又投资718万元,新建3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投资1700余万元,在500余家企业建成智慧用电环境监管系统;投资540余万元,在24家重点企业安装了36套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截至目前,寿光市已安装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176台套,实现了对重点涉气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全覆盖,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分析、科学施治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每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镇街区进行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科学指导扬尘精细化管控。在上级VOCs走航监测的基础上,去年年底,又自行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寿光市化工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了7次走航监测,对排查出的高值点位实行溯源整治。

  二是一镇一策,实行精准指导。结合各镇街区产业结构、企业分布等特点,指导各镇街区按照“一镇一策”的思路制定工作方案,由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镇街区实行分工包靠,精准指导落实空气质量改善等工作任务。对台头镇及周边防水卷材和橡胶特色产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改造提升、优化整合、淘汰退出”的总思路,实行综合整治,完成了330余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改造提升,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6-9月份,寿光市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减少12天,臭氧年均浓度潍坊市最低。

  三是优化服务,监管帮扶并重。5个环保所在日常巡查的同时,强化夜间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共对177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200余万元。同时,印发了《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保管理明白纸》,指导鲁丽木业、宏源防水、巨能特钢、康诺精工、金帅防水、雨中情防水等6家企业积极申报A、B级企业,将4类64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执法,支持企业绿色长效发展。

  下一步,寿光分局将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围绕作风建设和业务提升两条主线,在“提气、降碳”上下功夫,继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工业排放深度治理。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积极推动3台35吨以下涉民生燃煤锅炉淘汰,确保10月底前完成;对寿光市化工园区、产业集群逐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以羊口镇渤海化工园区为试点,分别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确定重点治理工程,实施深度治理,确保4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为有效控制夏季臭氧污染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提升科学治污水平,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积极申请资金保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寿光市范围内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VOCs及颗粒物走航监测,实时分析污染状况,借助科技手段追踪溯源开展精准治污,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保障。

  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全力降低移动源污染排放。依托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对超标频次高的柴油车辆公开曝光,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和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禁行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性监测,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水平。

  四是厘清部门职责分工,协同保障空气质量。进一步发挥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作用,在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消费压减、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污染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积极协调其他责任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动蓝天保卫战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2/t20210223_3536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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