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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再次发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2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就1月份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和空气质量预测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通报,2021年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47.8%,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4μg/m3,同比下降24.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2μg/m3,同比上升1.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41,同比下降9.2%。针对1月份出现的不利气象过程,省生态环境厅于1月23日至27日派出4个检查组,对济南、枣庄、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菏泽8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96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34家,并对发现的61个问题进行了督办。

  会上介绍,经预测,春节期间全省扩散条件相较去年偏差,出现中至重度污染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11—13日(除夕至初二)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再次向广大公众呼吁,从自身做起,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

  厅大气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执法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中国环境报》山东记者站、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大众网、党政理论网、新时报等9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hbyw/202102/t20210209_353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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