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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举措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3月3日下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国际新闻中心3楼新闻发布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希泮发布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和举措,综合科技处、总量处、水处、海洋处、大气处、执法支队、环科院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同志参加发布会。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方向,既有2035年远景目标,也有“十四五”时期目标,明确了指导方针、总体要求以及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建议》的第十部分,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了明确要求。《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基本建成美丽青岛,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远景目标,“生态文明建设率先走在前列”的“十四五”时期目标,以及“系统构建高质量生态空间、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这些都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保障。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于2019年8月印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前期我们组织开展了12个重点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开展了走访调研和公众意见征求。重点加强了对上的沟通衔接,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对口部门和规划编制组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对接,及时了解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新要求和重点方向,对市委《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同时,广泛征求了国家、省市生态环保领域有关专家意见建议,请专家为规划把脉问诊、献言献策。规划文本现已形成。目前,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均在编制过程中,后续我们会及时将上级最新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精神落实到我市规划中来。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后五年,我市将迎来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打造黄河流域主要出海通道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外部环境压力和内部转型需求都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又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国家层面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十四五”时期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完全平息的形势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我市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要求,要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调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全市经济社会将进入新阶段,发展质量、发展模式、发展动力呈现系统性、结构性变革,工业化城镇化进入提升期,城市建设持续加速。随着“四减四增”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不断向好态势。但当下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主要还是还旧账的过程,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离建设美丽青岛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总体上看,全市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运输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面临较高环境风险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具体来看,城市化加快推进和工业规模快速扩张,水资源短缺与水污染排放并重;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继续增加;污染来源复杂多样,环境新老问题交织,环境基础设施不足,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方面的结构深入调整仍存在诸多困难,形成环境资源超载、污染防治压力持续的状况,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难度和边际成本越来越高。

  面对“十四五”更加艰巨、繁重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更加注重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

  在指导思想方面。要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捍卫蓝天、碧水、净土,围绕全面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显著提升城市品质,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绿色生态支撑。

  在基本原则方面。一是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协同治理,改善质量。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强化区域协同、部门协同、要素协同、污染物协同。三是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四是改革创新,共治共享。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形成全社会合作共治的良好格局。

  在总体目标方面。到2025年,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劣Ⅴ类水体,美丽海湾初步展现,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到2035年,城乡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成为常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内生动力。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持续淘汰过剩产能,倒逼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退出。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基建、智能制造、高技术产业与服务业,推动宝贵的资源环境指标向效益更好的行业企业流动。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二是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完成燃煤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持续推进清洁采暖;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加快“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提高外送电比例。三是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以打造高效互联的绿色交通体系为目标,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四是推进绿色农业生产。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加快推进农膜回收综合利用工作,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业“新六产”绿色化。五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深化低碳城市试点,争做碳中和先锋城市,探索实施海洋碳汇交易机制,在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二)坚持协同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围绕持续降低污染物浓度、不断提高优良天数比例、基本消除严重污染天气的目标,突出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理,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遏制臭氧污染上升趋势。一是强化工业源污染管控。推进工业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二是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提高建城区次干道、支路的机械化保洁率,持续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动态清单,开展物料堆场扬尘集中专项整治,完成矿山绿化恢复和综合整治,推进裸地绿化治理。三是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管控。持续开展车油路联合管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四是开展生活消费领域污染治理。在汽修、餐饮服务等行业推广使用先进环保技术,推广集中管理模式。五是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排放源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研究,加强对VOCs和NOx排放情况的溯源和分析,提升空气质量模拟与预警预报能力。六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胶东经济圈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会商,探索在重污染应对、执法督察、环评会商等方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疫情防控正面清单。

  (三)坚持“三水统筹”,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打通地上与地下、城市与农村、岸上和水里,促进单纯污染治理向“三水统筹”转变。一是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开展全市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快推进全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全面推进消除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水污染防治,提升农村区域生产生活水污染防治水平。二是持续强化生态用水保障。加快建设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提高大沽河等重点河流水量。三是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加强河湖缓冲带生态建设,加大河湖源头水源涵养区保护,恢复和增加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四是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巩固城市、城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成效,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四)坚持陆海共治,打造绿色可持续的“美丽海湾”。突出海湾重点区域的保护与治理,优化调整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利用空间布局,建设“美丽海湾”。一是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实施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加强围填海管理,优化沿海地区人居和发展环境;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海洋污染防治。加强船舶与港口污染控制,全面清理整治海水养殖污染,推进沿岸及海上垃圾污染防治,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控。三是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实施岸线保护工程,实施“美丽海岸”养护行动,严格执行用海限批政策,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开展桃源河、墨水河、白沙河、大沽河等重点入海河流生态修复工程。四是严格海洋环境监管。建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数字化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滨海旅游活动排放污染物监管能力,提高海滨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等公众亲海区域环境质量。

  (五)坚持源头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改善土壤环境质量,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持续开展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确保全市土壤环境安全。一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二是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各类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并优化调整管控措施。三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控监管体系。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执法和监管能力,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健全建设用地部门间联动监管机制。四是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

  (六)坚持保护修复,维护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安全。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构建生态保护格局。坚持陆海一体、统筹协调,推动形成“一湾两翼、三山一原、一轴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健全“三线一单”管控体系。深入开展区域、流域、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规划环评的空间布局和源头引导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全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提质增效工程、生态修复造林工程,打造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乡村,加强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开展多层次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有关区市生态创建提档升级,推动各类建设主体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七)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黑臭水体和面源污染治理,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五年行动,加大集中处理、设施治理力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效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模化建设、专业化运营。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行“两次四分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通过典型区域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大生物有机肥、高效缓(控)释肥推广力度,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综合利用工作。五是强化畜禽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六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污染源预警预报体系和网格监控体系,推动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八)坚持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一是构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综合管控。推进黄岛石化区、董家口化工园区、新河化工园区环境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库建设。二是强化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加快建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三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推动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控。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确保全市放射源均处于安全受控状态,辐射环境状况保持良好。

  (九)坚持多元共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政策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一是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加强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二是夯实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加快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模式,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强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监督管理和应用,探索建立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与执法监管衔接机制。三是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壮大全市环保产业集群。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实践。四是构建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强化环保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积极发挥行业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五是完善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推动重点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

  (十)坚持智慧环保,系统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环境科技,全方位提升环境保护治理能力。一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差异化、分类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机制。加大非现场检查方式应用,提升执法检查取证能力。探索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监管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实现智能监控和大数据监控。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省、市控重点河流断面监测由人工监测全覆盖向自动监测全覆盖转变,力争市控以上符合条件的地表水断面全部建设自动站。不断优化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监测点位,推动建立陆海统筹的监测体系。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运营模式,不断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运行率和准确率。三是加强环境科技支撑。鼓励先进环保技术交流合作,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小流域生态修复、土壤污染修复、清洁煤燃烧、物联网监控等方面促进先进技术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组织攻克一批环保产业关键技术。

  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人心,新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的扎实推进,新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红利持续释放,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的进一步增强,“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将以百倍的热情和努力,积极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我市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良好环境支撑!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103/t20210304_354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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