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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农村“新规”将全面落地,这3种行为被禁止

发布时间:2020-10-22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的重要作用逐步深入人心。对于农业重要性,相信没有人会再怀疑了。近些年来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大家有目共睹,涉及到农业、养殖业、电商以及新兴产业,各项惠农举措及补贴力度逐年加大,围绕环保、耕地、民生等等层面的政策扶持及扶贫补贴一项接一项,极大地缓解了农村现状,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进入到了10月份,农村就有一些“新规”将全面落地,这时候我们的乡村领头人就会忙活起来,挨家挨户的走访宣导,严查各种不良的行为。不同于对于粮食生产的全面扶持,对于这些“新规” ,我们的农民有时候是认识不足的,难免会有侥幸的心理。这里提醒大家一下,切莫因为一时贪图便利就去做,这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1、禁止养殖45种野生动物

  在过去,很多地方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大力鼓励农民发展特色养殖,其中多数养的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比如牛蛙、果子狸、蛇、竹鼠等等。农民发展特色养殖,收入比养鸡养猪更高,在电视节目上经常能看到有农民搞特色养殖赚到大钱的,因此得到了大力推广。但是,时至今日,情况却发生了变化,这些过去大力鼓励的野生动物养殖,大多数已经不能再养了。

  2、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地膜等污染物

  粮食生产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是一个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石和有效保障。在粮食生产中不可避免的要使用到一些农药和农资,而这些产品多少有高污染的,切不可随意的丢弃。有序的收集整理,并集中销毁掩埋才是正确的方法。关于这一点,农民朋友有不理解的,可以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或者村干部如何处理,像百草枯这样的剧毒农药更要妥善处理。换言之,从10月开始,无论是农药生产者、经营者还是使用者都必须遵守这项规定,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不得随意丢弃,否则将会予以处罚

  3、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活在江河湖海边上的人,有不少都以打渔为生,祖祖代代都是渔民。但是,到了现在,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竭泽而渔”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绝户网、地笼、电鱼、毒鱼等过度、违法捕捞现象屡禁不绝。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很多海面、湖面、大江大河,都开始实行禁渔制度,比如长江现在已经开始了长达10年的全面禁渔,期间禁止任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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