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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向发力、精准施策,济宁VOCs治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大幅减少排放总量,今年以来,济宁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以点带面,稳妥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多向发力、精准施策,强力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一、一厂一策,分类指导

  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技术不成熟等问题,济宁市创新推行“政府开方,企业买药”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模式,委托第三方专家团队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进行逐一把脉会诊,对企业储存、运输、生产、废气收集和治理详细排查,根据不同行业企业性质,找出企业问题点,开出针对企业特点的药方,明确企业原辅材料、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管控要求,形成企业一厂一策综合治理方案。企业根据专家团队提出的治理方案自行选择治理设备和监测设备,完成治理要求任务。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后,专家团队全面评估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不到无组织排放要求和去除率要求的涉VOCs排放生产工序依法实施治理,直至完成治理达标排放方可正常生产。截至目前,全市492家重点企业已全部完成一厂一策治理并进行了绩效评估,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有420家,占比85.4%。

  二、靶向治疗,对症下药

  为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精准性,结合2017年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单、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县市区网格员摸排数据,分县市区差异化制定全市域涉VOCs企业、加油站、储油罐、建筑工地、大中型餐饮行业(3灶及以上)等涉VOCs污染源台账,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以遥感影像、行政区划数据为基础底图,编制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分布图,并交予各县市区“按图索骥”,实施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挂图作战,指导县市区精确识别污染源、明确治理对象,做到监督管理有的放矢,靶向管理。同时,每日研判未来三天空气质量形势,对臭氧超标情况及时预警,找出影响夏秋季臭氧污染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有可操作性临时管控措施,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精准性。

  三、科学溯源,精准定位

  为实现“测管治”高效联动,通过高效监侦手段,创立实施科学溯源四步法,精准定位VOCs污染源。第一步运用VOCs高时空分辨率走航监测车开展走航监测,进行VOCs污染画像,摸清VOCs污染状况、污染分布、浓度水平、变化规律,通过地图-物种-浓度走航监测三维可视化,快速发现和标记问题区域。第二步利用无人机对异常点位区域进行低空三维扫描,将气体数据、相机获取的图像以及飞行数据,绘制成气体浓度分布图,进一步缩小排查范围。第三步使用红外气体摄像仪“照出”污染点位,采用超低温红外成像技术,快速发现VOCs无组织排放,同时可对排气筒进行实时监测,“捕捉”VOCs并成像,确定具体污染排放点位。第四步采用PID便携设备,准确找出“病灶部位”,对“显形”的VOCs污染点位进行检测,最终“确诊”污染源,实现科学溯源。

  四、关键时段,错峰生产

  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防控期间,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涉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除阴雨天气外,倡导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每天10时-16时停止溶剂使用工序,采用低VOCs原辅料且用量占比大于80%或采用高效治理工艺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可以豁免;倡导汽车维修行业喷烤漆业务除阴雨天气外,避免在每日10:00至16:00进行喷涂作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倡道路沥青铺设实行错峰,除阴雨天气外,对于大面积、长距离道路沥青铺设作业应避免在每日8:00至18:00进行作业,提倡将作业时间调整至18:00至次日8:00;对于所有道路修补,尽量缩短工期,即挖即铺,提倡作业时间为18:00至次日8:00。

  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通过各级各部门“挂图作战、精准施策、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臭氧超标天数为47天,同比减少9天;优良天数143天,同比增加29天。其中6月1日至8月20日,臭氧超标天数31天,同比减少10天;优良天数50天,同比增加16天。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gsdt/202008/t20200825_3373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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