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第二轮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0起
8月10日至1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通州区开展第二轮流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0起。其中,属地政府取缔3家“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拟立案处罚3起,其他均移交属地政府进行处理。
为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督促属地政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8月10日至14日,北京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水务和渔政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在通州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流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共检查点位80个,巡河100公里,对10个点位开展取样监测。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0起,其中涉水环境问题25起,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属地政府取缔3家“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拟立案处罚3起,其他均移交属地政府进行处理。
据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桑治东介绍,此次流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继续围绕打赢碧水保卫战,以执法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以检查促进河长责任制落实。一是研判分析监测数据,确定流域检查范围。依据2020年上半年全市河流水质监测数据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选取北运河和潮白河流域通州区境内的宋庄镇、西集镇、漷县镇和永乐店镇作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积极采用“互联网+”的方式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在线监控系统、环境信访台账和卫星地图查找线索,精准定位问题。围绕疑似问题区域,通过巡河与检查企业,执法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入河排污口、涉水单位、被投诉举报企业、管网建设、河道管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小微水体等单位(点位)开展检查。三是坚持部门联动执法,打通乡镇生态环保“最后一公里”。采取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水务、公安、渔政等多部门参与,乡镇协同的检查模式,各单位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各尽其责,依法查处各类水环境问题。同时,协助属地政府分析问题成因,帮扶属地“对症下药”,不断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zfxxgk43/fdzdgknr2/xwfb/1085153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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