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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18 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

  建设地点

  常德市石门县,张家界市慈利县

  建设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和张家界市慈利县境内。主线起于湘鄂两省交界的炉红山(湖南省石门县与湖北省五峰县交界处),终于常张高速公路慈利西互通西的张家山(常张高速桩号K104+400),主线全长79.05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0米,设桥梁27613.71米/46座,隧道20597米/10座,互通立交5座,分离式立交2座,天桥7座,通道58道;沿线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所2处。设太平连接线和龙王洞连接线,太平连接线全长2.32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0米,大桥343米/3座,涵洞14道,平交6处;龙王洞连接线全长28.08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米,路基宽8.5米,大桥944.7米/16座,涵洞139道,平交43处。工程总投资148.58亿元。工程穿越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省人民政府向自然资源部出具了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意见(湘政函〔2020〕9号);4次跨越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设水中墩),已取得湖南省林业局支持意见(湘林保函〔2020〕7号);穿越长潭河峡谷市级森林公园已取得张家界市林业局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张林保核〔2020〕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穿越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路段,工程开工建设前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并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评价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采取工程避让或就地保护措施,必要时异地移栽。进一步优化局部线位,减少沿线土地占用。禁止在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湖南张家界长潭河峡谷市级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等临时工程。龙王洞连接线穿越石门雄黄矿区路段完全利用老路,禁止产生弃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复用施工表土,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结合沿线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开展工程景观设计工作,确保工程及附属服务设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优化涉水桥梁施工方案,减小施工围堰面积,围堰施工避开鱼类产卵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移动式声屏障等隔声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附近敏感目标的影响。对全线营运中期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通风式隔声窗、铺筑低噪声路面、限速、绿化等措施。加强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在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群)。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穿越石门县维新镇水碾溪水库、常家水库、皂市水库,白云乡南溪水库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及慈利县溇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桥梁需进一步优化设计,减少水中墩数量,跨河桥梁基础施工应避开雨季,施工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制定水质保障方案,确保施工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或外排。维新收费站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东岳观收费站污水接入东岳观镇污水管网处理,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处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应采用全封闭作业,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放。沿线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产生的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服务区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高速公路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路线穿越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石门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水碾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常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皂市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溇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和跨仙阳河、渫水、溇水等Ⅱ类水体的桥梁,应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收集池,路段两侧护拦进行强化、加固设计,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公路沿线日常管理,保持各事故池有效容积,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能及时收集事故废液、废水等并外运处置,禁止直排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公路管理部门与饮用水水源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hunan.gov.cn/sthjt/xxgk/xzgs/jsxm/hpgs/spyjgk_2/202008/t20200818_13574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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