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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1-5月在线监控数据超标企业查处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夯实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法执法,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等9家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查处情况予以公布。

  一、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企业2020年2月6日至12日连续6天二氧化硫排放日均值超标,最高日均值为2月8日的154.2mg/m3,超过标准值(50mg/m3)2.08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二、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企业3月份矿井水处理站污水总排口COD超标9次、氨氮超标5次,总磷超标1次,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三、铜川市新耀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厂在《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正式实行后,4月1日-12日总排口氨氮日均值持续超标,最大值为3.97mg/L,超出《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A标准1.65倍。铜川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四、吴起县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企业2020年4月1日氨氮超标0.05倍、总磷超标0.13倍,4月2日氨氮超标0.13倍、总磷超标0.33倍,4月3日氨氮超标0.02倍、总磷超标0.2倍。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五、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企业2020年2月27日-3月2日生产时段2号机组净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折算浓度超标排放。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六、陕西三忻(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企业2020年1月15日、1月17日粉尘仪反吹气源管冻结,出现故障,导致工艺废气排放口烟尘折算浓度超标排放。针对该公司在线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违法行为,府谷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七、咸阳金芙蓉水务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公司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的历史数据显示,污水出口氨氮19次超标。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行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八、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企业3月29日-3月30日生产时段1号机组净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折算浓度超标排放。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九、咸阳蓝清水务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该公司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历史数据显示,污水出口化学需氧量2次超标、氨氮19次超标。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行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秦都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关注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侧重在线监测数据分析,为精准执法提供依据,切实提高监督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newstype/hbyw/monitor/20200728/57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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