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我省经济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各级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有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消毒机、红外线温仪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的建设项目,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凡经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主管单位)认定属于防控疫情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补办,相关建设情况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环评审批业务办理,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及其上下游配套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

  二、提升服务意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

  积极推行环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倡导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登录政务服务网等相关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

  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低的报告表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可减免技术审查程序。对需要开展技术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鼓励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进行,同时严格审查要求,确保技术审查质量不降低。确需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的,鼓励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往来。

  三、努力攻坚克难,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2020年1月21日,省厅召开了全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年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面对疫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办公软件、微信视频、电话语音等多种方式办公,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沟通,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既定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核发工作,确保年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确保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按期、高标准完成;要主动作为,加强指导,督促省级开发区及规划环评编制单位,依托多种办公方式,确保按期完成省级开发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为重大项目、转型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向结构开刀”,推动经济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

  各市在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服务的同时,要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通知执行期间,国家有最新文件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sthjt.shanxi.gov.cn/html/sxzc/20200310/84368.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