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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部署要求,发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环境监管责任,迅速制定方案,分两个工作组对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抽查。

  

  

  1月29日至2月1日,全局共出动24人次,对石嘴山市、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和固原市的10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接纳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石嘴山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吴忠市盐池县人民医院、吴忠市盐池县中医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中卫市清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固原市慧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情况及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经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建有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各类医疗废物实行了分区域、分类型贮存并设有分类标识,定期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处置和填埋工作有序开展。医院污水处理站及接纳医疗废水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工段运行正常。

  执法人员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加强对医院医疗废物特别是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协调保障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防护用品足额供给。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严格按照高度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规范要求收集贮存、优先转移、及时处置疫情防控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台账。要求接纳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站)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加强消毒频次,对相关设施增加巡检,对各项指标增加监测频次,确保污水处理站长期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将继续执行好全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措施,监督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切实落实政治责任,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环节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确保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全力支撑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hjt.nx.gov.cn/info/3046/126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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