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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罚清单体现执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行为,未批先建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以前的执法惯例,立案查处,不管是否造成环境危害后果,一律处罚。但如今,在河南省郑州市,未批先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企业主动关停,配合执法且态度诚恳,就可免于处罚。近期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明确了十二种对环境影响较小、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免于处罚不等于无所作为。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的同时,执法人员会指出整改举措,并要求下不为例。这能让企业认识到问题并及时整改。清单的制定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处罚原则,这是郑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对执法人员来说,执行自由裁量权更具体化、更易操作。对企业来说,带温度的执法体现出人文关怀,更易接受,更愿意主动整改出现的环境问题。

  执法环境的优化有助于提升执法能力。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能有效化解执法者和企业的矛盾,从而形成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良好格局。在此,为河南郑州在环境执法中的积极探索点赞,也希望免罚清单能给其他地方的环境执法带来有益的参考。


原文链接:http://hbepb.hebei.gov.cn/hbyd/hjsp/202007/t20200724_99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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