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部门解读|《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期,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加强对全省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督管理。

  一、《评估方案》起草背景

  2017年7月,国务院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一步强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主体责任。但从自主验收情况看,企业自主验收质量参差不齐,很多项目未按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自主验收,存在降低验收标准、内容缺项、结果造假等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验收质量,在收集相关资料、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评估方案》。

  二、《评估方案》主要内容

  该《评估方案》包括五部分内容,分别为“工作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分工、评估程序和有关要求”。

  工作目的是对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工作进行帮扶,督促其不断提高验收质量,同时为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评估范围对项目抽取方式(平台随机)、评估频次(每年两次)和数量(每年100个项目)作了规定。

  评估分工明确了许可处、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环境评审中心在验收效果评估过程中的任务。

  评估程序对抽取原则(每半年随机抽取50个项目,污染类和生态类分别占比80%和20%)作了规定,明确了初步评估、重点复核、编写报告、结果处理等程序。

  有关要求主要是对各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验收效果评估工作,以及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验收效果评估作了规定。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cjd/201912/t20191231_2499025.html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