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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抓实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工作,实现接收能力、治理能力、应急能力“三个零突破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一、自我加压,勇担上游责任。

  泸州地处长江上游,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由于生态环境地位特殊,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长江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城市,要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泸州的目标是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做好生态建设的‘加法’和污染防治的‘减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底,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意见》。在全会上,与会同志围绕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沈昭平介绍,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行动中,泸州勇担“上游责任”。从2019年4月起,提前启动为期一年的港口码头及船厂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上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泸州坚持高标准整改、全流程防治,并自我加压提高整治目标任务,将400总吨以下船舶完成生活污水、油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70%的改造任务提高至100%,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精准施策,厘清整治流程。

  7月7日,在泰安玉龙码头,施工人员正在加紧修建密闭式输送皮带廊桥。“玉龙码头主要运输砂石、水泥等货物,会产生粉尘。针对扬尘治理,码头正在修建两条长度约60米的密闭式输送皮带廊桥进行货物装卸,很快将投入使用。”玉龙码头项目经理刘卓兵告诉记者,密闭式输送皮带廊桥可实现货物装卸的全封闭运送,可大量减少扬尘产生。同时,码头在堆场区域修建2个仓库,并设置有彩钢棚围挡,棚内实现了喷淋喷雾全覆盖,配置了2台移动式雾炮机,可有效降低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在江运船厂船舶建造现场,油漆作业已采用移动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此举极大减少废气污染。“废气收集处理和危废暂存间的设置,是公司整治工作的亮点。”泸州江运船舶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员殷德勇介绍,公司投入206万元进行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目前已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到厂船舶固体垃圾和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设施等,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垃圾、生活污水和危险废弃物转运处置协议,实现了“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无缝衔接。

  为确保整改工作圆满完成,泸州市通过定标准、找差距、编方案、抓整改、保验收,“全过程”精准施策,“全方位”厘清整治流程。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制定高质量整改标准。二是在2019年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新标准查漏补缺,找差距补短板。三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整改标准编制“一码头一方案”“一船厂一方案”“一船舶一方案”“一渡口一方案”,并确保整改内容符合规范。四是督促港口码头、船主、船厂等根据整改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购买相应设施设备,倒排工期,顺排工序,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按时完成整改。五是组织交通、发改、生态环境、城管、住建、海事等职能部门,以及环保、电力等领域专家,成立整治验收工作组,整治完成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查。

  三、强化保障,巩固整治成效。

  边整改边巩固是“泸州经验”的又一亮点。为了确保整改成效持续推进,我市着力强化组织纪律、指导执法、资金政策“三大保障”:建立了区(县)人民政府为整治工作实施主体、市级相关部门为行业监督指导,港航企业和船主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整改责任体系;建立交通、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海事六部门联合调研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业,以案促改;向中央、省级申报整治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422.74万元。同时,市、县也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泸州市14家港口码头已全部完成自身环保设施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任务;10家港口码头已完成岸电设施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62道渡口和2个旅游客渡码头,已全部完成垃圾接收设施的配备和垃圾转运机制的建立;3家船厂已全部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任务,本月底将全面完成环保设施整改。

  “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精准施策、持续用力。”沈昭平表示,接下来,泸州市将进一步提升部门整治合力、严格“整改完成一家验收一家”程序规范化、着力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手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和联合监管,确保圆满完成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贡献泸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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