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时评

太原:为扬尘污染防治“立规矩”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7月12日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率先制定出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细化了监管部门责任清单、责任主体防治标准以及处罚措施等内容,成为太原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今年以来, PM2.5、PM10等颗粒物仍是造成太原市空气质量指数增高的主要污染源,扬尘污染防治仍是太原市提升空气质量过程中面临的最主要问题。监测数据显示,从今年上半年污染物污染负荷情况看,最大的是PM2.5,负荷比为27.5%;其次是 PM10,负荷比为23.7%;两大污染物污染负荷占比过半。

  

  《办法》共分总则、监督管理、污染控制、行政处罚和附则五章内容。其中,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各街乡、区直各部门在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第三章规定了各建筑工地、工业企业从报批建设项目到施工、运输等流程中各个环节须遵守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要求和标准;第四章将违反前两章中要求所须承担的行政处罚列出详细清单。

  

  管理办法提出,杏花岭区对各街乡降尘污染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排名和考核,年度排名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相比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杏花岭区的规定更为细化,如全区所有企业、各类工地、渣土场及环卫作业使用的各类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 V” 及以上标准;渣土运输必须由经审批的专业公司进行作业,不得将渣土运输作业交由未经审批的渣土运输单位进行等。业内人士指出,该《办法》的出台为补齐扬尘污染防治短板提供了法治保障,使得扬尘污染防治“靶向”更加精准。

  内容来源:太原日报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