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摘要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120200009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36612G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黄若冰
处罚事由
未及时采取有关应急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该公司改正;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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