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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7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主持并讲话。

  本次会议邀请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就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专题辅导。陈佳教授从民法典简介、重大意义、立法亮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深入细致地阐述,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分析和政策解读,使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在实践中能够较好地掌握运用。

  集中学习结束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员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

  高建民同志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对环境法律规范通过多个条款进行了部分规定,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新支点,为做好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

  高建民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民法典,广泛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高建民同志要求,要加快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修订进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保执法全过程;要充分运用立法成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着力健全线索归集、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磋商赔偿、损害修复全链条工作机制;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学好学深学透,通过厅官网、两微一端等方式,加大对民法典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厅领导,总工、核总工,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驻石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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