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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10时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封宁、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粟坚、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梁万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钟兵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薛彬主持。

   

  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0年6月23日10:00

  

  地 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封 宁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粟 坚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梁万山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  钟 兵

  

  主持人: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薛彬  

  

  

  

  10:00


  薛 彬:

  

  

  

  

  

  女生们、先生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会。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负责自治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部门领导,向大家介绍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坐的领导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封宁先生,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粟坚先生,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梁万山先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钟兵先生。

  

    首先请封宁先生介绍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情况。

  

  10:01


  封 宁: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关系资源节约利用,也是社会文明水平提升的重要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部署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设区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南宁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其他设区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城区的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城区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除南宁市以外的其他设区市至少有1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城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区所有设区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横县、马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等3个县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10:05


  封 宁:

  

    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建立专职机构。2019年底,自治区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不久,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在南宁主持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相关文件,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6个市召开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均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除梧州、钦州以外,其余12个市已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自治区制定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标准》,南宁、柳州、桂林、钦州、玉林、防城港等6个市发布了本市垃圾分类标准指导手册。三是建立考核机制。自治区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督促各设区市全面开展和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已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一季度测评工作。

  

    二、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加大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力度。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增垃圾分类桶3万余组,新增垃圾分类运输车辆51台。二是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南宁市每个城区已建成有害垃圾暂存点。三是强化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91座,日处理能力达到2.35万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9%。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全区比重达到42.4%。目前,柳州、梧州、北海、崇左等市正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发电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更好地解决分类后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已建成日处理能力达50吨以上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共5座,总处理能力750吨/日,其中,南宁、梧州市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餐厨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柳州、桂林等10个市正在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全区共建成约30个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

  

  10:06


  封 宁:

  

    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建设。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明确设区市、区直各部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范围、目标任务、实施标准要求及评价体系等,积极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开展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南宁、桂林、梧州等市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南宁市共建成15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桂林市共建成16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梧州市共建成1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全区重点推进1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23个示范点建设,计划年底前基本建成,目前上述名单已通过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

  

    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争实现宣传方式、宣传对象、宣传空间、宣传时间“全覆盖”,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氛围。根据《通知》要求,全区各地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一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制作了适合不同年龄段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电子课件和宣传海报,分送全区各市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环保意识。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授权广西广播电视台FM970女主播形象代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自治区组织开展了7次设区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培训。

  

  10:10


  封 宁:

  

    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纳入自治区2020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根据工作要求,自治区成立了立法调研组,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并组织人员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垃圾分类立法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目前,已初步起草完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全区各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通过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

  

    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办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已完成2020年第一季度对全区14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测评,并将测评初步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一步,将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测评情况,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在这里也呼吁广大媒体朋友,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监督作用,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

  

    以上是我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10:12


  薛  彬:

  

    谢谢封宁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0:13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是我区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请问下一步计划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

  

  

  

  封 宁: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自治区住建厅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牵头部门,将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文件要求,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南宁市作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要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设区市至少有1个城区的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城区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顺利完成工作目标,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向社会各界公示除南宁市以外其余13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点建设名单,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在全区掀起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热潮。二是规范全区各地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同时也鼓励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严格的地方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三是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加大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为示范片区、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提供保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最大程度地调动示范片区、示范点居民的积极性。通过以上措施,让示范片区、示范点的生活垃圾能够做到“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加快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10:15


  香港商报记者:请问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如何才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梁万山: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部署,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是实施的第一主体范围。公共机构作为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也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实事、大事。各级公共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际行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节能降耗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分管的部门和人员,做到人人参与。

  

    二是要形成合力。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住建、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各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好必要经费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另一方面,责任部门要形成合力,已实施物业服务社会化的公共机构,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本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共同管理责任人,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标准要求共同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和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要完善设施。实现源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关键是要配备较为完善的分类设施,目前,广西明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作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标准,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我区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尽快完善本单位分类设施配备,做到标准统一、应分尽分。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介绍,多途径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以身作则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10:19


  广西新闻网记者:如何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粟 坚:

  

  

  

    为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制度,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广西,自治区商务厅重点抓好可回收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提供制度保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在2013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再生资源绿色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标准》,每年推动实施绿色循环消费升级行动计划。

  

    二是打造规范化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目前,全区共有179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备案企业,按照布局合理、标识统一、网络畅通、环境洁净、交售方便的原则规划回收网点,在不同区域,建立专业性、综合性的分拣中心,更好地服务于网点再生资源的集聚、分拣。

  

    三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全区14个设区市指定一批废旧电器定点回收企业。通过扶持重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规划行业发展,打造“互联网+回收”的新模式。

  

    四是以点带面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重点支持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回收业务,以点带面向全区推广。鼓励建设互联网回收体系、向下延伸拆解产物深加工、横向新增拆解品类,打造“集中回收-分类整理(拆解)-深加工”的再生资源产业链。

  

    五是加强绿色循环宣传。组织开展“绿色引领消费,循环助力低碳”“合理使用资源, 有限资源无限循环”为主题的一系列绿色循环宣传活动,将绿色回收理念深入到商场、机关、社区、校园、企业,营造全社会参与可持续发展氛围。

  

  10:23


  中国日报记者:刚才封宁副厅长介绍了广西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方面的进展情况,请问下一步计划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封 宁: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立法工作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工作初期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目前,已初步起草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第一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下一步立法工作的重点:一是立法调研组将对收集整理出来的意见进行深入研究,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尽快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审查。二是组织立法工作人员到各设区市展开实地立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掘广西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置等环节上各级责任主体的特殊性,让法律条款的制定更具有针对性,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三是组织立法人员赴区外较早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立法经验,加强对上位法规的研究工作,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立法工作。

  

  10:25


  南宁新闻网记者:请问公共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目前还有哪些问题困难?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有哪些新的举措?

  

  

  

  梁万山: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目前,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实施覆盖面还不够广。目前全区能够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公共机构比例还不高,县级及以下公共机构尚未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源头分类质量还需要提升。

  

    三是设施配备标准不够统一,特别是办公区生活垃圾回收集中点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分类设施配备不到位。

  

    四是厨余垃圾处理难,特别是对于每天产生1吨以上厨余垃圾的公共机构,比如高职院校等,厨余垃圾就地无害处理难的问题需要得到重视和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推进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分解下达2020年度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明确实施范围、完成标准,力争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带头示范作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一方面,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纳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重点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另一方面,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自治区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广西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加以推进。三是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制定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箱房、垃圾桶站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明确建设任务,计划到今年底全区公共机构建成近2000个标准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统一配备标准的分类设施30000组,不断提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成效。同时,我们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印发了《关于自治区本级公共机构固体废物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重点解决自治区直属单位废弃电器电子类等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难题。四是进一步强化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今年,我们在高校开展1吨以上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已进入招标审核阶段),目的是通过对厨余垃圾实施就地化处置来降低政府的收运成本,推动解决各单位厨余收运不及时、处置难等问题,探索一条缓解城市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压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大对公共机构原有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跟踪和督促使用,截至目前,全区公共机构20多个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共计处理厨余垃圾600多吨、回收油脂13吨、无害化回收产出物68.2吨,效果较为明显。总之,我们将推动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早行动、早实施、早见效,为全社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好示范、做好表率。

  

  10:32


  国际在线记者:广西垃圾分类一季度考核情况您已作了通报,请问下一步计划采取哪些具体措施通过考核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

  

  

  

  

  

  封 宁: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旨在督促各设区市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考核重点也非常明确,主要在工作落实和设施建设两个方面。第一季度考核中,大部分设区市在垃圾分类工作上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主要考核内容是各设区市工作方案制定、资金安排、宣传以及示范片区、示范点选择等前期工作。考核成绩向社会公布,主要是考虑到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激发全民参与的热情;让各设区市主动寻找差距,总结工作不足,补齐短板,逐步建立起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在下一阶段的考核工作中,自治区垃圾分类办将首次启用广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各设区市通过信息平台即时填报本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相关数据信息,避免“误报”“漏报”现象,减轻各市工作负担,同时自治区垃圾分类办可通过平台数据更新,即时掌握各设区市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自治区垃圾分类办将定期组织考核组成员到实地考核,深入了解各设区市垃圾分类工作现状,对标考核办法和本市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设区市认真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杜绝“瞒报”“乱报”现象,积极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0:35


  人民日报海外网记者:请问对于有害垃圾要怎么管理?收集有害垃圾是否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钟 兵: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需要注意的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弃用口罩也属于有害垃圾,但不属于危险废物。还有,当前我们家庭中常用的干电池(5号、7号电池)多为碱性锌锰电池或普通酸性锌锰电池,不是有害垃圾,要分类放到其他垃圾中。这里面有的含有铅、汞等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大部分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豁免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行后,家庭源危险废物从零散分类投放点收集转移到所设定的集中暂存点的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危险废物转运和无害化处置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推进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点以及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处置单位的建设。

  

  10:41


  薛 彬: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精彩回答。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广西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采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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