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环保民声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环保时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自2015年起全省空气六项污染物连续五年全面达标,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但是,臭氧污染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最重要因素。2019年,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高达64.1%。今年4月,全省73城次污染天数,72城次是因为臭氧所致。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生成最重要的前体物,VOCs有效防控成为解决臭氧污染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VOCs污染防控,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5月24日颁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简称《标准》),要求企业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并落实原料替代、工艺设备更新换代和控制技术提升改造等要求。《标准》规定,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执行。

  为依法落实《标准》要求,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今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20年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达标排放百日服务行动方案》,聚焦VOCs重点监管企业、油气回收以及重点区域,全面提升各类污染源无组织排放达标和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综合治理“三率”,以有效削减各类VOCs排放。

  为支持和服务企业生产,请负责人要坚持在岗在位,确保环境管理不缺位;要结合技改,推动成熟工艺原辅材料替代改造;要协调第三方机构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使用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的企业,要在6月底前规范一轮次活性炭的更换,换下的活性炭确保密闭保存;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要开展油气回收自查自检,全面开展一轮次油气回收检查;需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的企业,全面完成新一轮次LDAR,同时加强管道巡查,严防管道破损废气外泄。加油站要通过价格优惠、加大积分奖励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广大车主夜间加油。

  同呼吸,共奋斗。衷心感谢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广东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4日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民声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环保民声网 hbjd.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