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协同 执法助力 优化营商环境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落实落细,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各地落实清单起到学习和借鉴作用,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相关典型案例在《中国环境报》上刊载。为进一步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从生态环境执法助力我省“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四川通过实行差异化监管和非现场执法等措施,提高执法效能,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包容审慎管理,更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现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三结合”,取得了“1+1+1>3”的良好效果。
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加强统筹谋划、指导调度,在前期出台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原有7个类别基础上,增加了“畜牧业、种植业、清洁能源开发、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等粮食和能源行业企业”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发酵、化学合成工艺除外)、关键零部件、特殊材料等位于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企业”2个类别。截至目前,全省共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3061家,出台配套、细化措施28件,对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2356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方式服务企业5671家次,对86件次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各市(州)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通过主动服务、一线指导,加快了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成都市狠抓科技执法监管,推进电监控安装工作,探索电力数据在环境执法监管的结合应用,不断提升执法精准度;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哨兵”作用,组织开展了在线监控相关检查623家次;依托大气污染源科技走航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开展走航监测,精准定位了污染排放,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了基础保障。广元市制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助力复工复产“六条措施”,从当好环境法规宣贯员、实施差异化监管、规范环境执法检查、实行人性化执法、把握环境安全主动权、高效办理环境信访六方面保障企业依法依规运行。龙泉驿区制定开展“聚焦小微企业、助推绿色发展”法制帮扶活动,按照分类型、分行业、分规模、分区域、分诉求,做到统一谋划、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并通过采取“一对一”进厂宣讲、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现场诊断、网络互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帮助和引导辖区小微企业争做健康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友好型企业。夹江县制作了《支持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措施明白卡》,明确正面清单措施内容,通过微信平台发到企业,调动企业复产复工积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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