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某公司黄姜皂素生产水解液性质鉴定现场踏勘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近日,受安康市某公安局委托,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带领鉴定小组赶赴案件现场,对鉴定评估区域内存放的鉴定对象-水解液进行采样。
鉴定小组与委托方和企业负责人充分沟通后,形成初步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取样、快速检测、记录、拍照等一系列工作。鉴定人边工作边思考,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对现场情况做出了严谨科学的判断。现场工作条件很恶劣,但小组成员不畏艰险,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采集每一个样品并进行详细记录。采样结束后,鉴定小组成员顾不得休息,又立即前往当地公安局收集相关资料,为后期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通过此次鉴定委托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今后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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